(一)个人所得税优惠细则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所得包括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纳税人在海南省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1)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在海南任职、受雇,从该任职受雇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在海南从事劳务从海南取得的所得。
3)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从海南取得的所得。
4)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因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从海南取得的所得。
5) 经营所得,是指在海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投资所得,不含分红)。
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根据发放对象、发放方式分别确认。与任职、受雇有关的,计入综合所得;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计入经营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优惠条件
1、享受个税人员需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
2、 属于海南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所认定的人才或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实质性运营(含生产经营、3/10企业人员在自贸港、会计档案资料、资产)
1) 高端人才条件(a与b两项满足一项即可)
a. 属于海南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所认定的人才;
b.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
注意:企业必须有人在海南实质性办公,否则无法享受15%政策
海南税务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有关问题链接:
https://hainan.chinatax.gov.cn/ssxc_3_5_2/27142823.html2) 紧缺人才条件
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行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范围。
链接:http://hainan.chinatax.gov.cn/ssxc_3_5_1/28128761.html
(三)个人所得税计算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减税税额如何计算如下:
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减免税额计算
减免税额=(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海南综合所得收入额÷综合所得收入额
二、居民个人经营所得减免税额计算
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海南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三、非居民个人相关所得减免税额计算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减免税额=(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海南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
非居民个人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减免税额=海南应纳税额-海南应纳税所得额×15%
非居民个人经营所得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海南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1) 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2) 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3)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元的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0 181920
注1: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注2: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30000元的 5
2 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30
5 超过500000元的部分 35
(六)税收实现
对享受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不需要申请人才认定,相关部门会通过信息共享以及个人信用、社保记录等信息查核确认享受优惠政策的人才名单,只要你在名单内即可享受优惠政策。
入驻企业的员工个税在海南自贸港单独汇算清缴,经营所得于次年1月1日至3月31日、综合所得于次年4月1日至6月30日在海南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退税。
(七)社保问题
个人所得税要求个人与海南公司签署一年以上的劳动协议并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须包含本年度12月当月),社保不可重复缴纳(否则享受不了15%个人所得税)最新社保基数是3925.8元,最低需缴纳1401.51元,其中单位989.30元,个人412.21元,最高是最低的5倍。
(八)个税返还时间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间办理汇算清缴。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按照目前的规定,汇算清缴退税的时间为从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到账,特殊情况可延长三十个工作日。
(九)政策依据
1)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2号)
2)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2020】41号)
3) 《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琼财税【2020】1019号)
4)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的解读
(十)相关问题
1) 如果个人在内地、海南两地都有应税收入,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海南和内地的应税收入分开计算缴税,只有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收入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的优惠政策。
2) 个人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可以叠加计算纳税吗?
个人综合所得与经营所得不能叠加计算纳税。两者的收入类型和年度汇算清缴时间均不同。个人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间为次年1月1日-3月31日,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间为次年3月1日-6月30日。
3) 担心减免税额算错怎么办?
税务部门会提供测算服务,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上办理汇算清缴时,系统会自动计算您的减免税额。
4) 如何办理减按15%缴纳个人所得税?
可以通过网上直接办理。第一步,进入海南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常规申报】”。第二步,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三步,在A200000表第13行相应选择减免所得税额优惠事项的具体名称和填写本年累计金额。
5) 个税15%实现操作
海南自贸港还没有与大陆独立的系统,只有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多退少补,先35%预征,年度汇算清缴时多退少补,才能真正实现15%的税率。海南全省推行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业务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8BbvLgtoJwSQ_dJbXqXePg
每个季度申报时,有限合伙人如果不在海南,合伙企业可以把税款交给其中一人去银行申请税收款项,提交申报表、拍照盖章确认缴纳的税,再由银行申请代替合伙人缴纳本季度经营所得的个税,金额大不能在电子税务局缴纳,必须到柜台刷银行卡缴纳,一位合伙人刷一次卡,最后打印税单缴税的流程即完成,之后退税是退回到个人卡里。
注:不能个人银行卡绑定签三方协议,比如企业自动扣税,还是做不到。
6) 合伙企业自然人优惠税率实现
双十五的政策主要是海南自贸港的综合所得15%的税率,合伙人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LP的经营所得15%的税率。2020年小镇私募股权基金就是先是按季度预交,合伙企业每个季度都按35%来缴纳,并在2021年3月31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7) 相关咨询渠道
1.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2.通过“海南税务”、“海南自贸港”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咨询
3.向税务机关进行现场咨询 电话:0898-88712366